一、浙江大学自考招生专业介绍

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升本)的招生专业分别有:新闻学、建筑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英语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心理健康教育、法律、经济学、国际贸易、金融;本科各专业学制为两年;
浙江大学自考专科的招生专业分别有:护理学、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各专业学制为两年;
还有浙江大学自考本科及专科各专业每年的学费大概在3500~4000元之间;具体各专业及收费情况见下表格:
二、浙江大学自考专业一览表
层 次 | 专业名称 | 学费 |
---|
专升本 | 新闻学 | 4000年/生
|
建筑工程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英语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心理健康教育 |
法律 |
经济学 |
国际贸易 |
金融 |
专科 | 护理学 | 3500年/生
|
房屋建筑工程 |
三、浙江大学自考学位证申请条件有哪些?需要那些材料?
一、申请条件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条件的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
1. 2022年6月或2022年12月毕业;
2. 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所列的相应内容为准,毕业论文(设计)作一门课程,成绩以免考计或等级计的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
3. 毕业论文成绩良好(75分)及以上;
4. 学位外语申请条件:
(1)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前第二外语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前国际商务英语(或经贸知识英语)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3)其他专业:毕业前五年内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或毕业前五年内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
二、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1)
3. 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邮件发送的电子照片一致),背面写上专业、姓名。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2;
4.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获取)1份;
6. 由管理考生本人档案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职工档案中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致”。
7. 英语(二)成绩证明单或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英语等级考试笔试成绩单(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的考生除外)。
英语(二)成绩证明单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浙江教育考试院网“最多跑一次”栏申请办理。
8. 学位审定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学位审定费缴纳见本通知第四条)。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学位授予依本人申请,考生须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2023年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以考生邮寄申请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2023年4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本通知第二条所要求的“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考学位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邮寄申请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办;收件人:汤老师;邮编310058;电话:0571-88981102(邮费自理)。
四、学位审定费
根据《浙价费(2006)1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位审定费为70元/人。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人:浙江大学
开户行:农行杭州紫金港支行
银行账号:19042201040000014
转账备注栏须注明“自考学位审定费+考生姓名”,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五、学位评定及证书领取时间
学位评定时间一般为2023年6月,学位授予名单和学位证书领取时间将于2023年7月上旬在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网站(http://www.ce.zju.edu.cn)公布。
报名时间:2024年02月19日起至2024年03月15日18时。
七、综合测评时间
综合测评考核时间预计为3月份下旬或者4月上旬,以福建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安排为准。综合测评考点、机位的预约时间会提前于测评时间,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通知或学习平台发布的通知,按规定时间到平台预约测评的考点、机位及时间,并按时到预约考点参加考试。
若综合测评为手机APP考核,则需按规定的综合测评方式及测评时间内参加并完成综合测评。
八、成绩有效期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一年内两个考期有效,即报名当期及连续的下期;但若当期所报课程的统考总成绩已达及格或及格以上,则因该过程性评价成绩已经被合并备份,有效期自动终止,下一考期不能再继续使用。如2024年04月考期报名成功,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为2024年04月考期及2024年10月考期,若2024年04月所报科目对应的统考总成绩及格或及格以上,则该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期自动终止,2024年10月考期不能再使用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
九、重点提示
1.浙江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仅向报考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主考专业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0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否则产生的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不予退费。
2.考生应当正确的在浙江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上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必须与福建考试院报考信息一致。个人信息填写出错产生的成绩无法合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予退费。
3.考生报考过程性评价课程的准考证号码必须与报考相应统考课程使用的准考证号码一致,过程性评价课程成绩方可有效,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请有多个准考证号码的考生务必注意。
4.通过浙江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所报的课程必须与考试院系统中的2024年04月考期所报统考科目相同。如出现不相同或未报考统考课程的情况,则识别为考生自愿购买该课程进行学习,不予退费。
5.通过浙江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所报课程,请勿在其他院校、其他平台报名同样课程。如出现因课程已在其他院校、其他平台报考,导致浙江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学习成绩无效的情况,识别为考生自愿购买该课程进行学习,不予退费。
6.通过浙江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报名成功即可开始进行学习。请考生提前计划,合理安排好各环节的学习,并充分做好准备,务必按时到平台公布的指定考点参加综合测评。
7.浙江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过程性评价平台综合测评考点根据各地市报考科目数量及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来决定,平台尽最大可能方便各地市考生参与测评。考生自愿报名即识别为已知悉所在城市可能会因人数及其他问题而无法设置考点,须自愿选择就近城市参加综合测评。